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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15 17:31:22 股吧网页版
荣晟环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16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证券代码:603165

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 债券代码:11367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由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发证券作为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晟环保”、“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荣23转债,债券代码:113676,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核准情况

2023年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6号)核准,荣晟环保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76亿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转债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发行人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了《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223,236.59万元,借款余额为100,080.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42,480.00万元,可转债余额57,600.00万元。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145,099.2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87,500.00万元,可转债余额57,599.20万元。较2023年末增加45,019.20万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0.17%。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截至2024年3月11日,公司新增借款共计45,019.20万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17%。其中,银行贷款新增净额45,020.00万元,公司可转债减少净额0.80万元(主要受可转债转股影响)。

(三)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计算,除2023年末数据已经审计外,其余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广发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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