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分别简称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作
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客观、独立地审议了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诚履行了应尽的职责,充分发挥
自身的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内部规范化运作,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季根忠先生:1962 年出生,理学博士,现任绍兴文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
董事,兼任浙江凤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季根忠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相关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和专业委员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客观
公正地发表了各项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研究决策事项,通过相关的信息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科学决策做好充足准备。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
题,以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谨慎做出独立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起到积
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 是否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姓名 独立 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 是否连续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次 自参加会 的次数
数 数 议
季根忠 是 6 6 5 0 0 否 2
2023 年度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姓名
类别
审计委员会 四届(2021.11.15-2024.3.31):吕岩(主任委员)、季根忠、赵博
四届(2021.11.15-2023.8.27):季根忠(主任委员)、李俊华、邬海华
提名委员会
四届(2023.8.28-2024.3.31):季根忠(主任委员)、吕岩、邬海华
薪酬与考核 四届(2021.4.1-2024.8.27):李俊华(主任委员)、吕岩、马太余
委员会 四届(2023.8.28-2024.3.31):季根忠(主任委员)、吕岩、马太余
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023 年度
召开的 5 次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内部控制、
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人积极出席会议,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会中参与议案讨论,依据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并对重大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进行,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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