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20:35:29 股吧网页版
弘元绿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业务开展背景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和相应衍生的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申请交易金额为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 5 亿美元。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外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求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工作。
三、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相关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子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具有可行性。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投资。

2、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内控制度,在交易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有效控制相关风险。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能够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能力,尽可能降低因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