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603193 证券简称:润本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32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
投资金额:7 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及实施进度等均为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2.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国家或地方政策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扩展业务范围,扩大产能,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整体经营能力,巩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投入产出监管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人民币 7 亿元建设“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办公区、研发区、生活区、生产制造区、园区配套工程,用于开展个护用品、化妆品制造、医疗器械和医药制造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等;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称“甲方”)签署《关于 ZSCB-E3-3 地块的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同日,公司与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署了本协议。
根据《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 1号 E栋 2楼
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乙方: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润本智能智造未来工厂项目。
(二)建设内容:办公区、研发区、生活区、生产制造区、园区配套工程等。
(三)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7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 5.5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 1.5 亿元。
(四)投资方: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459.3314万元。
(五)项目用地: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园,凤亨一路以北,凤亨二路以南,康联三路以西 ZSCB-E3-3 地块,面积约 32,953 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已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六)主要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该地块的开发利用,如乙方需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上及地下建筑)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在土地出让期限内,未经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审核并书面同意,乙方或投资方不得私自转让公司股权、注销公司或以破产、资产置换、股权质押、股权抵押、重组、兼并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
3、乙方承诺在项目用地实际交付后 6 月内动工建设,在用地实际交付后 4 年
内投产运营,项目投产运营后 1 年内达产(规模运营)。
4、乙方承诺按照约定完成投资强度及相关经济指标要求。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承诺,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采取暂停办理项目后续相关手续,停发乙方有关优惠奖励,并视具体情况收回已发放的优惠奖励等措施。
2、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承诺,则甲方或本区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将乙方及乙方的关联企业以及二者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组织或自然人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各审批、监管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性措施的重要依据。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等。
3、本项目投产年及达产年,乙方承诺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不到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在一年内改正,如一年内仍然未达到承诺的,甲方监管部门通报全区相关职能部门,并有权停发乙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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