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就保隆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538,4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999,98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779,507.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220,480.30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全部到账,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04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91,8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万元)
年产 2680 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 72,058.00 64,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99,058.00 91,800.00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后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募集资金变更前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2680 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 72,058.00 64,800.00 2,597.47
合计 72,058.00 64,800.00 2,597.47
2022 年募集资金变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 2680 万支车用传感器项目 72,058.00 29,547.41 2,597.47
年新增 150 万只智能电控减振器项目 18,000.00 18,000.00 0.00
收购龙感科技 55.74%股权项目 1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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