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保隆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和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41,538,461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2.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7,999,98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779,507.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02,220,480.30
元已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全部到账,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
况如下:
明细 金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339,404.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36,467.45
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000.00
减:本期募投项目支出 182,578,635.18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1,997,236.71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95,000,000.00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 6,997,236.7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保隆科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京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银行分别签署了《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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