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曹悦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90年8月至2006年9月,担任浙江省政府联络办公室法制处主任科员;2006年9月至2010年12月,担任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科员;2010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浙江律师进修学院监事;2015年12月起,担任浙江国检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2月起,担任春风动力(603129)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20年11月,担任德宏股份(603701)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9月,担任万邦德(002082)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2024年1月,担任旺能环境(002034)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2022年8月,担任浙江护童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1)项至第(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6 6 5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和审计委员会 3 次。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本人领域的专业特长,认
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决策效率,对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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