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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8 15:37:07 股吧网页版
梦天家居: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8 号),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天家居”或“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336.9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173.8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163.14 万元。本次发行证
券已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民生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期间为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民生证券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
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对梦天家居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在首次公开发行股股
票并上市持续督导期结束后,保荐机构将继续对梦天家居首次公开发行股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进行专项督导。相关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
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保荐代表人:包世涛、范正伟

联系电话:021-805088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梦天家居

股票代码:603216

注册资本:22,40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余静渊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长江路 88 号

董事会秘书:管军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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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8 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36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336.96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73.8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163.1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及“会计师”)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01 号)。

五、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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