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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6 17:01:42 股吧网页版
元利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现行会计政策相关
内容进行调整,并按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
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
项目。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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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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