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 12,473,428.00 元进行核销,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制 度 等 相 关 规 定 , 公 司 拟 对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账 款 共 计
12,473,428.00 元进行核销,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名称 核销金额 已计提 核销损益
坏账金额 影响
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7,759,588.00 7,759,588.00 0.00
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3,858,440.00 3,858,440.00 0.00
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855,400.00 855,400.00 0.00
合计 12,473,428.00 12,473,428.00 0.00
二、本次坏账核销的原因
公司与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系多年业务合作伙伴。
1、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16 年 6 月 21 日期间与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签
订多份合同,约定青岛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风力发电机组铸件。青岛华
创风能有限公司未按交货义务约定付款,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向山东省青岛市
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5 日与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宁夏华创风
能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 1.5MW 前机舱底架、82 型轮毂、轴承座。宁夏华创风能有
限公司未按交货义务约定付款,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期间与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
司签订合同,约定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前机舱底架。沈阳华创风能
有限公司未按交货义务约定付款,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向山东省青岛市北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诉讼及进展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3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
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三、本次坏账核销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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