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7 16:55:37 股吧网页版
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李清伟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李清伟述职报告

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清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娱乐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法学会文化产业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立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行为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比较法学会理事、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

(二)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参加会议8次,亲自出席会议8次,其中以通讯会议出席会议4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

2023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我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


2023年10月 审议了如下议案: 经与会独董和
19日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其他董事讨论,
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所
1.1提名宋正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有议案,同意递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交董事会审议
1.2提名宋锦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提名丁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提名朱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提名李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提名王权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2.1提名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提名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提名金燕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候选人的议案》
3.1提名宋正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
4《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候选人的议案》

4.1提名宋锦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
5《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属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议案》
5.1提名宋正兴先生(主任委员)、
宋锦程先生、李虹先生为公司战略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2提名金燕华先生(主任委员)、
颜苏先生、王权信先生为公司审计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3提名颜苏先生(主任委员)、李
清伟先生、朱晓燕女士为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5.4提名李清伟先生(主任委员)、
金燕华先生、丁盛先生为公司提名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6《关于提名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
案》
6.1提名宋锦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候选人
7《关于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1提名丁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候选人

7.2提名朱晓燕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兼财务负责人候选人

8《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