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李路述职报告
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3年11月换届离任),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路,1982年9月出生,无党派人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现任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金融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上海阀门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参加会议7次,亲自出席会议7次,其中以通讯会议出席会议7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
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我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1月至11月期间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3 年 4 月 审议《关于2022年年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8日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案》 事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审议《关于2023年半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17日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议案》 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 审议《关于2023年第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5日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事会审议
2)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3年4月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经与会独董和其
28日 1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他董事讨论,审议
选人的议案》 通过了议案,同意
1.1 提名宋正兴先生为公司第三 递交董事会审议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 提名宋锦程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 提名丁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 提名朱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 提名李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 提名王权信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提名李清伟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 提名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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