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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7 16:55:39 股吧网页版
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颜苏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8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颜苏述职报告

作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丽家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爱丽家居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颜苏,197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5月至2010年6月在上海华益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担任律师;2011年8至今在北京工商大学任系主任;2022年10月至今担任汇通控股独立董事。

(二)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应参加会议8次,亲自出席
会议8次,其中以通讯会议出席会议4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应参加会议5次,亲自出席会议5次。

2023年,本人认真审阅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我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3年度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3 年 4 月 审议《关于2022年年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8日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案》 事会审议

审议《关于2023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审议《关于2023年半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17日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议案》 事会审议

2023年10月 审议《关于2023年第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5日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事会审议

2)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与建议

2023 年 4 月 审议《关于公司2023 经与会独董和其他董事讨论,
28日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审议通过了议案,同意递交董
级管理人员薪酬建 事会审议

议的议案》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赴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及职能部门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事,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2023年,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和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经过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以及管理层了解到,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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