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6 18:41:35 股吧网页版
菲林格尔: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菲林格尔

股票代码:603226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共同遵守:

1、 本次会议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09:30—11:30,下午 13:00—17:00 通过现场、传真登记的方式办理会议出席登记。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3:30 之前
到达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3、 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的或就有关问题在现场会议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本公
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股东的问题予以回答。

4、 大会使用计算机辅助表决系统对议案进行表决。股东表决时,应准确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及持有股数,在表决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下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准;若不选则视为“弃权”,多选则视为“表决无效”,发出而未收到的表决票也视为“弃权”。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5、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为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6、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 7001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 介绍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律师等人员

三、 推选监票人员: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监票

四、 宣读并审议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五、 股东提出书面问题
六、 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七、 现场投票表决
八、 现场计票
九、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 休会
十一、 合并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二、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三、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四、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议案 1: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鉴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吕啸先生已提交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重新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现提名丁佳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非独立董事简历

1、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