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证券代码:603228
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 20 转债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 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2,239.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2.66%,其中首次授予权益1,942.0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86.7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2.31%;预留授予权益共计297.8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13.3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0.35%。具体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755.79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0.90%;其中首次授予696.2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31.08%,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0.83%;预留59.572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66%,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4,187.39万股的0.07%。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84.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4,187.39 万股的 1.76%;其中首次授予 1,245.82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55.62%,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4,187.39 万股的 1.48%;预留 238.288 万股限制性
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10.64%,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4,187.39 万股的 0.28%。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仍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全部在有效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15.82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为9.89元/股。
五、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则授予权益的授予/行权价格与权益数量将依据本激励计划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16 人,包括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八、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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