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以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了董事会赋予的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具备会计或财务及法律法规、商业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组成。
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独立董事谢宜芳女士及非独立董事吴最女士三人组成,其中由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3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蔡瑞珍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蔡瑞珍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的议案》。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谢宜芳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要求,组织召集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并进行决策。会议讨论、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
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4)《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7)《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
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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