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谢宜芳)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以谨慎、认真、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上市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 2023 年 5 月起,我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我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在履职中我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我保持独立性的情形。
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我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谢宜芳,1972 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现任职于富疆精材有限公司。2023 年 5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就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
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与公司无任何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综上,我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因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股东大会会议 3 次。我依法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审慎审议会议各项议案,独立、负责地发表审议意见。在履行职务时,我重视和公司高管人员进行沟通,对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通过视讯会议方式问询情况,在公司积极配合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1、作为独立董事,我积极参加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
独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二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谢宜芳 5 5 0 0 否 2
注: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自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之日起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独立董事,我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公司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我保证会议出席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会议表决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
我对本人所参加的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
项提出异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议的议案均在会前进行了认真审阅,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