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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0 21:28:36 股吧网页版
药明康德: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继前两次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及 2024 年 5 月 22 日累计完成人民币 20 亿元 A
股股份回购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临 2024-012 及 2024-047 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1.02 元/股(含),即不高
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
票。

●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
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投票委托书的股东截至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日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
别股东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按照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或规定行使公司全部权力,在有关期间回购公司 A 股和/或 H 股总面值不超过
该议案经股东大会、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 A 股
和/或 H 股股份数量的 10%。

鉴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即 39.41 元/股)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百分之五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授权,并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本次回购所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0)。后续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12 月 10 日

方案日期 2024/9/10

预计回购金额 10 亿元~10 亿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61.02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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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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