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金立志)
作为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自觉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金立志: 195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律师,中共党员,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公职人员,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兼职律师,上海市和平律师所副主任、支部书记。现任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主任、支部书记以及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独立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会次数 席次数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金立志 7 7 7 0 0 否 1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报告期内,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了所有会议,所有议案我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交流, 对公
划、审计人员配备及工作安排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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