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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8
证券代码:603276 证券简称:恒兴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未全部上市流通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
每股转增股份 0.3 股
相关日期
除权(息)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4/6/24 - 2024/6/25 2024/6/25 2024/6/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
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派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1,168,341 股,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 158,831,659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1,766,331.80 元(含税),合计以资本公积转增 47,649,497 股(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07,649,497 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8,831,659×0.2)÷160,000,000≈0.19854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58,831,659×0.3)÷160,000,000≈0.29781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9854)÷(1+0.29781)元/股。
三、 相关日期
除权(息) 新增无限售 现金红利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日 条件流通股 放日
份上市日
A股 2024/6/24 - 2024/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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