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股份”、“本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7 元,共计募集资金 81,642.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208.7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6,433.2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967.3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4,465.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4,465.9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66,018.26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2 7,284.30
项目投入 C1 1,013.9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36
项目投入 D1=B1+C1 67,032.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296.6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730.3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730.33
差异[注 2] G=E-F -
注 1: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汇兑损益及手续费等的净
额。
注 2: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全部募投
项目(含变更的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合计 14,730.33 万元,剩余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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