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做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提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胡少先
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0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利润表、合并及现金流量表、合并及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以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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