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5)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9 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6)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11.50 万元。
(7)2022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 115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中兴华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属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2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会计师执业记录及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石磊,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 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飞,2018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淑英,2004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2002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0 年 10
月任职事务所质量复核岗位;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平均每年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参加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参加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兴华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
他执业规范,中兴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中兴华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兴华所就审计的各个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
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严格执行,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中兴华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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