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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5 23:02:35 股吧网页版
大业股份:大业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鉴证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4)第 030031 号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公司” 或“本
公司”)编制的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大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大业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大业股份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大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大业股份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00 号)的核准,同意贵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5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5 年。截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 495,383,486.00 元,另扣减审核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55,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3,228,486.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1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前次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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