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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8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locatio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0 号 丽 泽 SOH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tel) :010-51423818 传 真 (fax) :010-51423816
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中兴华报字(2024)第 030058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已对贵所
于 2023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书面回复如下: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 4.93 亿
元,前次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于 2020 年 5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前次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年创净利润 2,342.70 万元,而报告期内实际效益分别为-719.93 万元、729.16 万元、-5,255.90 万元和-780.40 万元。
请发行人说明: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募投项目实施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因素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第 6 条进行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前次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前次募投项目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于 2020 年
5月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根据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对子午线轮胎钢丝帘线技术改造项目(三期第一阶段)项目效益评价为“经估算,项目建成并达产后预计将为公司新增年营业收入 42,750.00 万元,项目税后
内部收益率 5.48%,”相应年创经济效益净利润为 2,342.7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产量及产生效益情况如下:
项目 可行性分析 2020 年 5-12 月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报告估算
产量(吨) 50,000.00 32,760.62 71,398.08 61,394.00 68,844.00
销售收入(万元) 42,750.00 31,922.33 61,187.59 52,388.69 54,739.05
内部收益率(%) 5.48 -2.26 1.19 -10.03 0.06
净利润(万元) 2,342.70 -719.93 729.16 -5,255.90 33.35
报告期内,公司前次募投项目的产量及销售收入均达到预期(按月折算),但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收益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2020 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该项目产线建成投产时间较短,处于
爬坡期,单位成本较高所致;同时,下游汽车轮胎行业景气度下降,发行人为扩大钢帘线产品销量,产品售价有所降低。
2021 年,该项目生产经营稳定增长,发行人钢帘线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提升,加之
下游汽车轮胎产业的景气度恢复,客户对发行人所生产的产品的需求量快速上升,钢帘线产品售价有所提升。
2021年及 2022年,该项目未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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