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301 证券简称:振德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0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7 号》,其中
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要求自 202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契约条件的,应当评估契约条件相关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若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发生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的,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1 号——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报告期期初和期末有关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列报金额、对应项目收款金额以及到期日区间等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3、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准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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