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朱茶芬女士、董事沈振芳女士、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朱茶芬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3、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有序运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能够认真落实有关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聘请的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保持沟通和讨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听取、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关键审计领域、审计工作计划等,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监督并指导审计进度,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计关键审计领域进行讨论和沟通。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项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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