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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1 18:58:08 股吧网页版
旭升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升集团”、“公司”、“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旭升集团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280,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28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 833.9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166.0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

(四)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日常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九)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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