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3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号)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632,218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627,358.48元,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1100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944.23
减:发行费用 662.74
募集资金净额 39,281.49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455.57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4,309.81
其中:本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9,974.82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451.95
募集资金余额 20,968.06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理财产品 2,700.0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 18,268.06
其中:理财金额 11,70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
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其中:理财金额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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