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6 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盛建华先生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回购股份的方案,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本次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5)。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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