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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10:41 股吧网页版
诚邦股份:诚邦股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

(二)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三)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现金分红比例。

(2)当存在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①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②当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

③当年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3)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④公司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使用已到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10,000万元;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并按照《公司章程》、本规划规定的决策程序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股利分配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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