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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股份: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职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傅黎瑛、罗金明、韩旭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傅黎瑛担任,符合“独立董事占多数,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1、2023年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事项的意见。

2、2023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在公司完成财务报告的编制后,认真审阅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
计变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我们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审计工作按计划开展,我们认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指导与评价,与公司审计监察部保持沟通,同时督促审计监察部制定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效监督了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落实,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调查与指导,认真听取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下一年度的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确保了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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