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
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总经理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通过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独立董事章勇坚、濮德意、陆文才属
于关联董事,已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81,847,787.25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193,860.14 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07,000,000 股,其中回购股票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7,125,100.00 股,该股份按规定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4,981,235.00 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的数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当日公司回购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 60 万元,内控审计 10 万元);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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