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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07 18:25:08 股吧网页版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

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
定和要求,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5)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92,100,000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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