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15:38:21 股吧网页版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九月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梅轮电梯”)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大会相关程序性事宜。务请符合本次会议出席资格的
相关人员准时到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表人数及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即告终止。

二、参会人员权利。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应遵循本须知共同维护会议秩序。

三、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
应于会议签到时向董事会办公室登记申请并获得许可,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
少和登记次序确定,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
告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四、大会主持人可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解释和回答股东质询,回答每个问
题的时间不应超过五分钟。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于股
东、公司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对每项议案分别选择“同意”、“反对”或“弃
权”之一,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对于
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等的选举票数,股东既可
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并应在表决票中填入
相应的股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网络投票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方式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
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
2024-050)。

六、大会的计票程序。会议现场推举监事或股东代表作为监票人和计票人,与参会见证律师共同负责监票和计票。监票人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七、会议期间要求。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会议期间,未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拍照、录制视频、音频对外发布,造成信息泄露者,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 888 号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
三、主持:董事长钱雪林先生
四、记录: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主要议程:
(一)议程一:宣布会议开始及规则,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他列席会议人员;(二)议程二:审议会议议案;

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三)议程三: 股东发言或提问,相关负责人答疑;
(四)议程四:推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