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9 14:48:10 股吧网页版
超讯通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被申请冻结金额达2.83亿元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K图 603322_0

  7月27日,超讯通信(603322)披露公告,公司财务人员于近日查询银行账户时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该账户为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的基本户,截至7月25日账户内余额为1397.11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超讯通信尚未收到与本次银行账户冻结有关的法律文书。经公司向业务部门了解,公司初步判断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可能系因公司客户济宁高新宁华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宁华”)与其客户方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软件集团”)因英伟达H800GPU模组交易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所引发。

  因济宁宁华与浪潮软件集团未达成一致意见,浪潮软件集团向法院申请了对超讯通信的诉前财产保全所致。超讯通信称,未与浪潮软件集团存在任何直接业务和往来,被申请冻结金额为2.83亿元。

  回溯原委,2023年12月,超讯通信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签订《销售合同》,约定超讯设备为济宁宁华提供英伟达H800GPU模组的采购与销售服务,合同含税金额约为4.72亿元。

  上述合同履行过程中,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于2024年6月就上述《销售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超讯设备向济宁宁华提供的产品由“英伟达H800GPU模组”变更为“英伟达H800GPU模组以及其它AI模组、AI服务器整机、AI产品”。

  截至目前,超讯设备已收到济宁宁华2.97亿元货款(含2.36亿元预收货款和0.61亿元设备尾款),并已累计向济宁宁华交付了1.23亿元英伟达H800GPU模组等相关设备产品,上述设备正验收当中。近期,公司将逐步完成对济宁宁华剩余相关设备产品的交付。

  超讯通信表示,目前公司已委派法律团队及业务负责人与浪潮软件集团、济宁宁华进行沟通,对浪潮软件集团在公司与济宁宁华无任何债权债务纠纷下冻结公司银行账户,且冻结金额远高于超讯设备与济宁宁华交易差额的情况提出严正交涉。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尽快解决相关事项,消除本次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对于该事件的影响,超讯通信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冻结公司银行账户的正式法律文书、通知或其他信息,该保全措施系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除上述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严重影响。

  但e公司记者注意到,超讯通信当前的偿债压力并不轻。据2024年一季报披露,截至一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4.55%,当期账面货币资金为1.02亿元,短期借款为2.25亿元,长期借款1.01亿元。

  在此之前,超讯通信还遭遇了逾2亿元合作意向金被占用的情况。

  为加快数据中心业务布局,2022年7月28日,超讯通信与兰州新区科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科文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就兰州新区大数据产业园数据中心项目建立合作关系,超讯通信向兰州科文旅支付合作意向金2亿元,兰州科文旅收到合作意向金全额之日起最晚不超过12个月刚性支付收到的全部意向金,并按照该笔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支付年化5.3%资金占用费。

  但在协议约定的最晚期限过后,兰州科文旅并未向超讯通信全额返还合作意向金2亿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为此,超讯通信多次通过律师函、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兰州科文旅进行催款,均无任何结果和进展。

  今年4月8日,超讯通信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兰州科文旅的诉讼。6月20日,超讯通信发布了一审判决公告,超讯通信胜诉,兰州科文旅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超讯通信偿还本金2亿元以及资金占用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合作的意向金还是由超讯通信控股股东梁建华的关联方广州粒子微电子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根据公司与梁建华的《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收回合作意向金及资金占用费后,才向梁建华偿还相应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目前,超讯通信尚未披露该笔资金是否已获归还。

  而作为控股股东的梁建华,近期也在大手笔“甩卖”超讯通信股份。7月22日,超讯通信披露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公告,梁建华与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九益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梁建华拟以每股24.3元的价格转让公司1000万股股份给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2.43亿元,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5%。

  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梁建华此次转让股份是因为自身的资金需求。而九益投资受让股份的原因主要系看好超讯通信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认可其投资价值。双方均称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权的计划。此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