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9 17:08:31 股吧网页版
盛剑环境:盛剑环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9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全称,同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条款

章程名称: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 章程名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有限公司章程 程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 中文全称: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anghai Shengjian

英文全称:Shanghai Sheng Jian Technology Co., Ltd.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 Ltd.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
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 临时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 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专人送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 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书。

…… ……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年按当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 分配政策如下:
分配现金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 ……

下: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 1、利润分配的形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式分配股利。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 余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在适当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 分红。

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2、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 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本章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 程另有约定和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 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利润分配含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 有现金分配方式,则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利润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