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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21:41:37 股吧网页版
我乐家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家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刘家雍)

2023年度,本人作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家雍,自 2019 年 8 月起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本人 1958 年出生,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大学并取得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历任趋势科技公司亚太地区总裁和全球新服务事业群总经理、格林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德悠管理顾问公司首席顾问,自 2019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不是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综上所述,我声明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八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八次,本人均按规定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应列席股东大会四次,实际列席股东大会四次,本人会前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两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多个战略项目进行分析研讨分析,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审慎的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召开了两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方案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意见,期望公司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完善和高效的薪酬与考核体系,推
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通过实地调研、听取管理层经营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沟通,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2023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审核作用,严格遵守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
是否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形。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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