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04 月 29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为 88,162,517.54元。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 432,673,649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
数为 3,880,05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303,487.44 元(含税),占公司截止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38.91%。
2、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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