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 年 8 月 5 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3 年 8 月 4 日~2024 年 8 月 3 日
回购价格上限 15.00 元/股(含)
预计回购金额 3,000 万元~6,000 万元
□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486.155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236%
累计已回购金额 3499.7650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75 元/股~9.04 元/股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08 月 04 日,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0 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从 2023 年 08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3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08 月 05 日、2023 年 08 月 0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08 月 09 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了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金额下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通过本次回购计划回购公司股份 486.1556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36%,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9.04 元/股、最低价格为 4.75 元/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7,650.88元(含交易费用,不含交易费用为34,992,419.3元)。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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