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3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802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8 - 2024/7/19 2024/7/1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432,673,64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4,861,556 股为基数,即本次利润分配可享受现金红利的股数为 427,812,093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0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 34,310,529.86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32,673,649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861,556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27,812,093 股。
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配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
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27,812,093×0.0802)÷432,673,649≈0.0793 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793)+0]÷(1+0)=(前收盘价格-0.0793)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18 - 2024/7/19 2024/7/1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李顺玉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派发。
公司存放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3900965)的股份系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