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3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
下: 下:
...... ......
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 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 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具体方
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 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表明确意见。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
程序如下: 程序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 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
半数同意。 半数同意。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 (二)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
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
露。
(三)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
议前,公司应当通过互动平台、公司网站、
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四)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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