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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8 17:46:02 股吧网页版
苏州龙杰: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9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5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5 - 2024/6/26 2024/6/2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应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本次分红。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即以 215,653,264 股为基数(本次分配实施前总股本 216,347,184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93,92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2,347,989.6 元(含税)。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五号——权益分派》等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1、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即以 215,653,264 股为基数进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计算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5,653,264×0.15)÷216,347,184≈0.15 元/股

2、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股和转增股本,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因此,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1+0)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6/25 - 2024/6/26 2024/6/2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控股股东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15 元;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
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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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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