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7 月 7 日通过现
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海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自查和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并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发行方案及表决情况如
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邹凯东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 5.9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认购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若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有新的规定,则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6,778,523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
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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