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9:32:16 股吧网页版
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总额: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由 80,375,535.5 元(含税)调整为 79,433,161.34 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发生股份回购事项,致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33,596,919.27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为 309,441,175 股,公司回购账户中股份总数 304,5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0,375,535.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4.0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 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3,929,01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29,016 股,公司总股本为 309,441,175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2262974)中持有 3,929,016 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305,512,159股。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6 元(含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09,441,175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 3,929,016 股后的总股本
305,512,159 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9,433,161.3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3.81%。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