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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26 18:41:25 股吧网页版
安乃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乃达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5.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根据《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30,118.26 30,118.26 14,000.00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 33,511.68 33,511.68 13,098.5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69.92 10,269.92 10,269.9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4,000.00

合计 103,899.86 103,899.86 51,368.48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由公司供应链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等票据支付的款项。

(二)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时,由供应链中心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按照公司募集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中心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

(三)公司财务中心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
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相应公司的其他结算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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