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乃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乃达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67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255.5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6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21号)。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68.48万元,低于《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
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安乃达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建设项目 30,118.26 30,118.26 14,000.00
电动两轮车电驱动系统扩产项目 33,511.68 33,511.68 13,098.5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69.92 10,269.92 10,269.9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14,000.00
合计 103,899.86 103,899.86 51,368.4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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