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金 联系电话:010-5683 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卫晗晓 联系电话:010-5683 9300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克电气”、“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莱克
电气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现
就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
划。 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已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及项目组成员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不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经核查,在2023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公司未发生按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5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在2023年持续督导期间,未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出现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或不履行承诺的情况。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核查了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的建立健
7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全情况及执行有效性,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对莱克电气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有效性进行了核查,该等内控制度符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进行核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查,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