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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公司党组织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工会组织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第十四章 附则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40000000008490。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00004850033136 的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20 万股,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Transport Consulting & Design Institut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80 号;邮政编码:23008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0,783,805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九条 工会组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和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工程规划设计为主业,立足于基础设施建设
事业,通过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逐步成为市场竞争力显著、主业优势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完善、企业文化先进、具有良好品牌优势的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为股东、客户、员工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交通与城乡基础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港
口、航道、轨道、交通工程、岩土、风景园林、给排水、建筑、结构等)、资源与生态及环境(保护、修复、防灾、治理与开发利用等)以及智能与信息化系统等工程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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