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3358 证券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东 68 号公司办
公楼 603 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微信和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龙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
分红事项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好规划资金安排,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
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及核销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当前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且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营运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监事会同意将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拟通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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